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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16:49:34|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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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的通告
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县出租车客运市场安全、有序、畅通,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节日出租客运秩序,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车驾驶员应持证上岗,并将服务质量监督卡放置车辆显著位置。
二、严禁出租车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三、严格按核定价格收费,严禁擅自涨价。
四、严禁无故拒载、拼客、绕行等违规行为。
五、不得接运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乘客。
六、敬告广大乘客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自觉乘坐合法营运的出租车辆。
七、乘客对出租车驾驶员擅自涨价、拒载、拼客、绕行等侵犯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拒付运费,并请即时向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投诉,投诉时请提供出租车车牌号码、起止地点、本人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等有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查处和反馈。
八、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严厉打击出租车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接投诉后,从重从快查处,5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九、投诉电话:7822012(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特此通告。
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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