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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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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0:10:24|来自: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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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华亭镇幸福里泊湖路]的居民,现向你们投诉在我们生活区域内存在的一处公共空间被违规占用的情况。
我发现位于[具体地点,华亭镇幸福里泊湖路]有一组黄色的燃气设施()。该设施被安装在公共区域的墙面上,其配套的黄色框架结构占用了一定的公用面积。路面本就狭小
过往过辆不畅通这一情况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1.安全隐患:该设施处于公共区域,人流和车流较多,存在潜在的碰撞和损坏风险,一旦发生损坏,可能会导致燃气泄漏等严重安全事故。
2.公共资源侵占:公共区域属于全体居民共有,未经合法程序的占用是对居民权益的侵犯,影响了居民对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
我认为相关燃气设施的安装没有充分考虑到对公共区域的合理使用,不符合相关规范。我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派人前来调查核实这一情况,责令相关责任方对该燃气设施进行合理调整或迁移,恢复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秩序。希望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回复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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