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这个案子你在中间出了很多力,你是好人,好人应该有好报”。近日,在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父亲的连声感谢中,陈某某与石某某这起历经十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陈某某与石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宿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判令:被告石某某应赔偿陈某某403654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石某某未履行该判决,陈某某遂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锲而不舍 执行法官死磕老赖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来,执行法官立即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多方查找其财产线索。但未发现该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行踪不定,无法确定其准确位置。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多方走访调查,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务工地等场所,数次前往上海、武汉等地调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限制高消费,对其名下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将该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金石为开 多年旧案一朝执结
经过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该被执行人终于体会法院执行到底的决心与态度,在乡镇及村委的共同协调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对接,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方案。 达成和解后,该案执行法官仍未放心,坚持在还款期限将近前督促被执行人履约。最终,该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执行款转入法院专户,该案就此执毕。
近年来,宿松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盼,以锲而不舍的恒心,一执到底的决心做好执行工作。今年,宿松法院就执行了数起骨头案,钉子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宿松法院还将继续秉持上述执行宗旨,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来源:宿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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