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管理,结合近期国家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宿松县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一、及时办理预防接种证:新生儿监护人应向出生医院产科接种门诊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在新生儿出生后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产科接种门诊为新生儿提供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
新生儿监护人在1个月内咨询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单位为孩子接种后续疫苗。 二、正确录入个案身份证:根据省卫健委要求,2023年4月30日起,2016年1 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个案身份证信息均需正确录入《安徽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儿童接种门诊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历史个案进行全面核查,对于发现的身份证信息未正确录入的个案,逐一进行补录。
对于未及时上户口的儿童,请家长尽快上户口,配合进行身份证信息补录工作。
三、尽快补种脊灰灭活疫苗:2022年开始,安徽省启动了脊灰灭活疫苗的补种工作,对所有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的、脊灰灭活疫苗接种史不足2针的儿童免费补齐2针,目前补种工作仍在进行,将持续到2024年6月30日,如果您的孩子需要补种,家长要尽快带孩子完成补种。
宿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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