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虞某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2023年4月1日13时1分许, 虞某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皖HRZ038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宿松县佐坝乡王岭街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6mg/100ml
宿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02.潘某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2023年4月2日14时20分许, 潘某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无号牌(车架号:019092)正三轮摩托车经过宿松县佐坝乡王岭街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3mg/100ml。 宿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03.徐某球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许, 徐某球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架号:106172)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宿松县佐坝乡王岭街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为28mg/100ml
宿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04.张某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许, 张某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皖HHJ618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宿松县佐坝乡王岭街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76mg/100ml
宿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05.吴某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2023年04月16日14时08分许,交通违法行为人吴某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经宿松县二郎镇刘坡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9mg/100ml
宿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来源:宿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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