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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9 13:22:54|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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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有可能改变原来的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在法律意义上的转移,有时就算连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如何采取有效方法,减少财产在后续转移过户中的麻烦,避免引发家庭纠纷甚至诉讼,是非常有必要的。日前,记者从广州公证处了解到相关案例。
独生子女过户时
发现祖母也有继承权
广州公证处:
三种办法可以解决上述情况
广州公证处提醒,若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请尽快办理继承公证,以免未来产生其他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法律意义上转移,给后续办理财产转移过户手续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有时还会引发诉讼和家庭纠纷。
因为死亡顺序影响到了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在上述情况下会和独生子女的“七大姑八大姨”扯上关系。
以本案中林女士的家庭情况为例,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一是林女士的父母在生前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指定房屋归林女士一人继承。
二是如果林女士父母没有遗嘱,林女士应在奶奶健在的情况下,及时到公证处办理父母的遗产继承公证。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由奶奶自愿放弃对林女士父亲的遗产继承权,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是暂时不想办理财产过户手续,但是奶奶愿意放弃继承权的,可以由奶奶先行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以上三种办法,都可以让父母的遗产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子女脱钩。否则,独生子女想获得完整财产,得找到所有有转继承权的亲戚,让他们到公证处办理自愿放弃财产继承份额声明才行。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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