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华飞生态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2022年1月18日,宿松华飞生态家庭农场因生猪养殖项目向我局申请使用林地,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使用林地位置:宿松县许岭镇矮脚村,具体位置见下图。
二、申请使用林地面积:0.038公顷。
三、林地、林木所有权单位名称:宿松县许岭镇矮脚村夏屋组。
对以上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月18日-1月24日期间向宿松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556-7814912),逾期视为无异议。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审批。
宿松县林业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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