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宿松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政办秘〔2020〕33号)精神,结合县委农办《关于开展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松农工办〔2020〕21号)要求,按照“个人申报、村级推荐、县乡分级审定”等程序,拟认定县级产业发展带头人10人,乡镇级10人,村级50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4日-3月2日。 监督电话:0556---7821953。
附:宿松县2020年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拟认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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