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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汛以来,宿松县受灾严重,直接经济损失9.21亿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制定了《宿松县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把灾后重建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要求确保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各项任务,且恢复不低于灾前水平。
灾情就是命令,洪流就是冲锋号。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灾后恢复重建的同时,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成立4个督查组,围绕灾后重建决策部署落实、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各级党组织灾后重建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救灾救助岗位责任履行到位,切实做到灾后重建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盯重点,开展精准监督。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使用、扶贫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消费扶贫行动部署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运转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放使用、因灾致贫返贫人员救助帮扶、扶贫领域因疫因灾群众信访举报件等方面,监督推动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和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使用精准。
出实招,强化专项监督。督促发改、水利、交通、供电等部门及时深入水毁修复工程实地进行核查,拿出详实的水毁修复计划和项目清单;农业农村局抽调技术骨干深入各地查灾核灾,指导灾后秋种恢复生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卫健、民政、扶贫等部门开展灾区卫生防疫消毒,核准受灾群众基本信息;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和乡镇高度关注灾区群众思想动态,及时了解灾区群众诉求。
严纪律,全程跟进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防止在灾后重建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对灾后自救重建工作中出现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高效高质完成。目前,已走访受灾贫困群众277户880人,积极会商,落实救灾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300万元下拨到受灾乡镇和有关单位。
来源:宿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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