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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拖欠1900元上了黑名单,失信人:法官,我想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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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探组

发表于 2019-11-21 08:21:56|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我看到你们法院冻结了我的微信,并将我纳入黑名单,我想还钱,该怎么办?”近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的许某主动联系宿松法院,请求尽快履行义务,并申请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解除对其查控措施。
  吴某在县商贸城经营装饰装修材料,许某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2017年起,许某多次在吴某处采购装修材料,经结算,许某仍欠1900元材料款未给付,2019年5月,吴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许某,要求支付材料款1900元。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许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吴某材料款1900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许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也未向宿松法院书面申报财产,执行人员与许某联系后,许某表示吴某还扣押了他一套电钻工具,需赔偿其损失后,许某才会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耐心的向许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因执行依据没有涉及到“被扣押的工具”的赔偿和返还问题,因此,许某如主张权利,需另行起诉,但不影响该案的执行。同时,执行人员也表示可以做下吴某的工作,让其返还许某的工具,但返还工具的权利在吴某,法院不能强制吴某返还,这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
  然而,许某仍然顽固要求捆绑处理,以拖待变,拒不履行义务,宿松法院随后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发布,并告知许某拟在社交媒体曝光。许某看到后迫于压力,主动打电话要求还钱,并支付完全部材料款。经过沟通,吴某也表示同意返还工具给许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也化解了另一起纠纷,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有执行案件未了结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免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并网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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