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近日,我团注意到本地自媒体上出现一则宿松县旗袍文化协会发出的所谓“维权声明”,言辞激烈,谴责我团盗用其会长名誉开展相关活动,本团特此声明如下:
1.该协会所指出的本团盗用其会长名誉问题,是主办方工作失误,与本团毫无关系。本团从报名到获奖,皆使用“宿松县忆江南艺术团”的名称。主办方已多次向我方道歉,并出示相关说明:
2.本团此次参加苏州旗袍协会文艺汇演并微电影拍摄,是主办方主动邀请与成员积极参与的共同结果,更是对本团长久以来取得的成绩的肯定。本团从成立至今,已参与过诸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巜宿松金融系统及扶贫夜校》等大型文艺汇演,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演出经验;本团更是多次参加各类公益演出,顶着刺骨寒风、烈日骄阳为农村、乡镇观众以及孤寡老人们送上了完美的演出,获得了全社会的一致好评。试问,一个做出了如此成绩并大受欢迎、热心公益的团体,为何要假借他人的名号对外参与演出,而且只假借其会长的名字?人还是要有点自知之明。
3.该协会在声明中还亮出了所谓“团体登记证书”,仿佛在宣告其正统性。是的,忆江南艺术团只是一个因为业余爱好组合在一起的团体,我们力量小、人手少、资金薄,完全靠成员的坚持才换来了今天的成绩。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没有追求旗袍文化、弘扬旗袍艺术的权利。我们此次前往苏州演出,与全国各地的代表队同台竞技,让全国的旗袍爱好者们见识到了这座皖西南小城中竟走出了如此美丽、专业的演出队伍。这次的演出,受到了当地媒体的多方关注,将旗袍文化再次弘扬开来,这同样也是我们参加各类演出的出发点。
4.该协会在声明中,称此次“冒充”该协会会长参加活动,对其本人构成了所谓“侵权”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称本团“胡作非为”。试问,一个积极向上的、全国性质的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因为主办方的失误造成了误解,何来所谓本团“侵权”?又何来所谓“恶劣社会影响”与本团“胡作非为”?该协会不将事实调查清楚便以最大的恶意揣测本团并发布所谓声明,我们忆江南艺术团将保留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5.旗袍文化的本质是开放的、包容的,我们欢迎全宿松的好姐妹加入弘扬旗袍文化的行列。不管你是否要加入本团,我们都会对你的参与感到由衷的欣喜,因为这是对旗袍文化的尊重与关心。相信在好姐妹们的共同努力下,宿松县的旗袍文化事业必定能再创辉煌!
宿松县忆江南艺术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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