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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种的水稻,为什么有的人家有补贴,我却没有? ”3月5日,宿松县佐坝乡得胜村一位农民在给本报的电话中很生气。
他告诉记者,他在当地流转了了550亩土地种植水稻。据他了解,2018年国家和省市涉农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给稻谷种植者,而不是原来的土地承包户,对此,省里出台的稻谷种植补贴实施方案有明确规定。在他们村里,有不少种植水稻的农户都获得了补贴,可他却没有,他认为乡村干部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行为。
记者联系到宿松县相关部门,该部门领导告诉记者,反映问题的这位农民,之所以未获得补贴,是因为他种的地并不是耕地,而是滩涂地,在宿松有大量这类滩涂地,这些土地和耕地有很大区别,承包费不同,由于经常被水淹没,收成很不稳定。根据相关规定,在滩涂地上种植的水稻是没有补贴的。
记者随后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宿松县2018年度稻谷种植面积补贴对象为各村(社区)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文件要求,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乡政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2018年度稻谷种植面积申报工作,各村(社区)要将登记后的农户补贴面积清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宿松县该领导说,该种植大户也多次向县、乡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并获得回复,可他就是不相信、不理解。记者向该种植大户反馈了了解到的情况,他听后未表示异议。【3月12日 3版】
稿件来源: 安徽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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