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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省计量单位标定认证,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自2019年2月1日00时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抓拍点位公布如下:
电子监控点位:龙门南路与环城路路口、宿松路与环城南路路口、龙门南路与城西路路口。
特此公告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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