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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6:14:05|来自: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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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号)、《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18]29号)以及《安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8〕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宿松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五个督评组,于2018年9月11-14日对《宿松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中2018所计划的60所幼儿园(点)进行了县级督导评估(实际督评了57所,三所民办看护点停办)。
本次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利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评估系统”,在幼儿园自评的基础上,采取现场观察、座谈访谈、查阅资料、数据统计、召开反馈会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23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和194个采分点进行了全面的督导评估。督评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并对每一所督评的幼儿园(点)都下发了督评意见书。
2018年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实际八月份就已经启动,8月24日召开了全县所有幼儿园(点)分管领导、园长和业务员的自评工作培训会,成立了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2018〕2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2018〕4号),要求全县所有园(点)都开展自评工作。为使本次县级督评工作顺利进行,9月7日召开了督评预备会和督评系统培训会,对办园行为评价体系进行了全面解读,对督评人员如何用手机操作系统开展现场督评进行了培训。
到县级督评结束,今年未安排督评的园(点)的自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下一步将根据本次督评的情况,督促各园对督评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分析督评数据,形成我县2018年督导评估报告。(陈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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