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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晚上,有市民爆料:在城区一小街道上,一位姑娘骑着电动车被对面一辆小轿车远光灯刺眼,撞在路边的水泥墩上。姑娘向路过的市民发出求救信号:“阿姨,救救我。”好心的市民迅速拨打“120”和姑娘家人的电话,把受伤的姑娘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针对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给他人出行带来的潜在危害,今年以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了数十次专项整治,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1200多起,并进行了网络直播,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面。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没有养成文明使用灯光的习惯,开着远光灯穿过大街小巷,通过集镇和乡村,刺眼的灯光直射对面来车驾驶人双眼,瞬间盲区无处不在,尤其是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苦不堪言。
12月9日晚,交警二中队在城区夜间交通秩序管理中,再次向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亮剑”。当晚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26起,现场拆除非法安装疝气灯1起。查处现场,少数驾驶人在为违规使用车灯行为找借口时,遭到现场围观市民的怒斥:“你站在远光灯前,能看清前方的路吗?”“假如对面骑车的是你的父母或者孩子,你变不变灯?!”
昨晚交警为整治“远光狗”忙碌,今天清晨也得不到安宁。
清晨5时许,宿松南路水果批发市场路段交通出现阻塞,过境的大货车被停在这里批发水产品的车辆堵住,交警一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疏导。疏导现场,一些赶来进行水产品交易的车辆横七竖八停在宿松路上,污水横流,任凭过境车辆鸣喇叭,无动于衷。此起彼伏的刺耳喇叭声吵醒了附近居民,扰乱了心境。据值班交警介绍,其实只要稍稍挪动几部车,大货车就可以通行了,就是没人主动去挪。居住在此的杨先生说:“经常是凌晨三四点钟被大货车喇叭吵醒,停在路面上的小货车、三轮车毫无规则可言,有些人明知是自己的车堵塞了交通,也不管,只顾去批货发货。大多时候是交警来移车后,道路才恢复通行的。交警应该对这些停在路中间的车辆严管重罚。”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夜间违规停车堵塞交通的陋习,说到底是车辆驾驶人从骨子里没有“尊法、守规、明礼”之心。不尊重法律自然不会敬畏法律,不敬畏法律就更难做到去遵守规定和文明礼让。这些人往往为了一时的方便,随意侵犯他人交通通行权利。
在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的精神指引下,要高悬法律利剑,怒斥交通陋习,切实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顺畅感。
来源:宿松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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