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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运期间在县城区部分路段临时停车泊位禁止停放车辆的公告
春运期间,我县城区交通流量剧增,交通通行压力增大,为缓解宿松路、人民路交通高峰时交通拥堵状况,经县政府同意,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决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14日止,每天7时至19时在宿松路(第二加油站至老北站路段)、人民路(民政局路口至县人民医院路段)、孚玉路(富康路口至四牌楼路段)机动车道及两侧临时停车泊位上禁止停放车辆,对不听劝告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措施和实施处罚。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宿松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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