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领导,热心网友;
我们是通和金水湾“香墅园”167户建房业主。2006年底,我们购买了五里乡通过“招拍挂”,由宿松开发商洪光华投资开发出让的建房宅基地。2008年开发商洪光华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业主的自建房土地一并转让给了现在的开发商——安庆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潘xx)。原开发商洪光华与宏业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并且就宏业公司对167户建房户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作出了详细的约定,要求宏业公司按照原开发商洪光华的公司的规划承诺,让业主尽快拿地建房,并且出资为业主完善所有配套工程。 然而,宏业公司接手以后,并没有积极履行合同约定。我们业主已经同宏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对相关的建房事项作了详细规定。而今,宏业公司不仅不能依合同按时交房,没有完成相关附属设施,反而擅自提价,提高各种规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更有甚者,宏业公司公然违背县政府规划,私自更改合同约定的建房结构,使我们业主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这之前按照合同要求,我们各业主积极配合宏业公司香墅园工程施工要求,按期支付了70%以上的合作建房款。 为维护我们业主自身合法利益,我们多次找宏业公司协调,没有效果。2012年3月我们业主求助县政府,分管县长梅耐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五里乡政府出面协调。历时一个月,在五里乡的主持下,通过三轮协调,我们业主和宏业公司在五里乡达成了调解协议件。事后宏业公司单方拒绝执行乡政府 调解协议,变本加厉地对我们业主发催款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老百姓在2012-5-30前不交钱要没收我们的房子。5月3号7号我们业主找宏业公司协调,但宏业公司不予理睬。
该公司藐视政府规划,私自修改图纸,缩小建筑面积,侵害业主利益,从中牟利。拉拢腐蚀主管部门,恐吓业主,随意涨价。以有政府部门领导参与为由,不给业主提供合理信息。发通知给业主,如果业主不按照要求补交钱就没收房产,不退预交款。无视政府调解方案,擅自撕毁原始合同,私设利己方案。
业主实属无奈,只能求助于媒体,求助于社会有正义感的人士,为老百姓说实话。 我们相信宿松的天下是党的天下,宿松的百姓是政府的子民。因此全体业主恳请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秉公执法,尽快、及时、妥善处理我们建房纠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同时树立起公正严明的政府形象。我们的钱是几辈子积攒下来的生命钱,是儿女常年在外,背井离乡赚来的血汗钱。希望有关部门能妥善解决此事。
通河金水湾“香墅园”167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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