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感冒了的夜 于 2011-9-14 10:34 编辑
为尽快抓获危险的A级通缉犯,河南泌阳警方悬赏30万元给直接指认抓获者。然而,宿松县农民张明(化名)直接指认并冒着生命危险协助警方将通缉犯抓获后,仅得到10万元奖金。河南警方的30万元悬赏金,被分成了4份,张明10万,另有两名举报人各得5万和1万,剩下的14万元留在了宿松县公安局。近日,张明一纸诉状将河南泌阳县公安局推上了被告席。
【缘起】悬赏30万缉拿A级逃犯
1979年出生的马万党,又名马党、朱亚涛,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王店乡人,1999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000年因犯脱逃罪又被判刑,2007年6月刑满释放。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期间,马万党先后流窜于河南、江西、安徽等地,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17人,抢劫作案1起,公然抢夺作案2起,盗窃作案6起。
泌阳县为尽快将马万党抓获,2010年2月,将悬赏金从最高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之后公安部将马的通缉令由B级上升为A级。
【惊心】曾和通缉犯住了两月
宿松农民张明至今不敢相信,自己竟和穷凶极恶的A级通缉犯做了2个月零一天的邻居兼朋友,两人甚至还同床睡了两宿。
今年49岁的张明家住宿松县某乡镇,主要靠在县城帮人搬运水泥养家。张明说,“为了省钱,他在城郊接合部租了一间民房,二楼有两个房间。 ”
2010年5月底的一天,张明隔壁的房间住进来一对操着外地口音的年轻夫妇,男的有近1.8米的身高,很壮实,这个男人就是通缉犯马万党。
2010年7月27日上午,张明来到宿松县工业园区的一家小型超市,看到一份悬赏公告大吃一惊,“公告照片上的人不就是住在我隔壁的人吗?我们相处了61天,还睡了两个晚上”。
由于张明没带手机,超市老板便拨打了所在辖区宿松县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的报警电话。不到十分钟,分局民警便开了警车将张明接到了分局。张明说,分局民警还派专人对他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并从电脑上调取了马万党的照片叫他比对。“100%!住在我隔壁的人就是马万党。 ”张明斩钉截铁地说。
【危险】三次侦查助警方抓捕
张明说,当天15时左右,宿松县公安局征求他的意见,是否愿意回居住地一趟,观察马万党是否在家,以协助警方抓捕嫌疑犯。
张明没有多犹豫,立即回到了住处,发现马万党的妻子在一楼织着毛衣,而马不在家。于是张明跑出去给警方打了电话,警方让张明再回去,发现马万党回来便立即报告。
再次回到了房间,张明竖着耳朵听着门外和隔壁的动静。大约在15时30分左右,张明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马万党回来了。
张明便又急切地从家中走出来,跑到距离住处500米远的宿松县山水公园向宿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打电话,“马万党在家! ”张明说,这一切有27日移动公司出具的通话记录详单作证。
抓捕行动指挥部反复讨论决定,让张明第三次回到住处,观察马万党是否正在睡觉。张明说,虽然这时他有些害怕了,但还是决定协助警方抓获罪犯。
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张明回到住处后,假装拿搬运水泥的手袖,离开时小心翼翼将隔壁马万党的房门推开了一条缝隙,发现马万党睡得正香。他立即打电话报告,三分钟后,60多名荷枪实弹的民警赶到,冲上二楼,不费一枪一弹,将正在睡梦中的马万党擒获。
【不解】 30万赏金只拿到10万
2010年12月20日,宿松县公安局给张明发了荣誉证书,上面写道,张明同志,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马万党的工作中,表现积极,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贡献,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事后张明分两次从宿松县公安局拿到了总计10万元悬赏奖金。
张明说,河南省泌阳县公安局《悬赏公告》上写明,直接指认抓获或直接抓获马万党扭送公安机关的,该局给予三十万元的现金奖励。为何自己冒了生命危险指认并协助警方抓获逃犯只兑现了三分之一奖金。
张明说,为此他多次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但至今没有部门给他的行为一个准确的界定。
【起诉】状告泌阳县公安局
今年8月,张明将泌阳县公安局告上了宿松县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悬赏合同义务,向他支付15万元现金。
张明说,事后经他了解,有三人拿到了16万元的悬赏金,他得了10万,打电话报警的超市老板得了5万元,另一个发现马万党曾在其鱼塘钓鱼的举报人得了1万。
在诉状中,张明说,他冒着性命危险是打击犯罪,弘扬社会正义的,泌阳县公安局的悬赏公告是要约,他完成了公告规定的行为是承诺,原被告成立悬赏之告合同关系,泌阳县公安局作为国家机关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回应】河南警方已兑现赏金
泌阳县公安局在民事答辩状中称,2010年7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该局专案组指挥部接到宿松县公安局举报,在宿松县城郊一对夫妇与悬赏公告上逃犯长得一模一样,极有可能是马万党夫妇。
得知这一情况后,该局立即会同宿松县警方,制订了联合抓捕方案,并经过周密部署后,于当天18时03分,该局专案组民警在宿松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马万党抓获归案,随后该局根据悬赏通告支付宿松县公安局现金30万元。
【现状】还有14万在宿松公安局
在泌阳县公安局2010年2月发布的悬赏公告上写明,对提供线索经查证抓获马万党的,该局将给予十万元的现金奖励;直接指认抓获或直接抓获马万党扭送公安机关的,该局将给予三十万元的现金奖励。
昨天下午,记者从宿松县公安局了解到,张明的确曾指认出马万党,并三次回到居住地协助警方抓获了该重大逃犯。而泌阳警方给的30万元奖金,有10万元已经奖励给了张明,还有6万元奖励了另外两名举报人,余下的14万元还留在了宿松县公安局。
昨天下午,张明表示,他有两个疑问,一是警方发布的悬赏公告,到底是与宿松县公安局建立的,还是举报人?二是奖励给他到底是30万元还是10万元?既然泌阳县公安局称已经兑付了30万元的奖金,依据悬赏公告说明,是有人直接指认抓获马万党的,那么直接指认人是谁应该有个合理的说明。另外缉拿A级通缉犯,是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的,是全国公安机关的义务,这是一个常识,公安机关留了14万元的奖金是否合适?做什么用途?
据了解,该案将在近日开庭审理。
摘自新华网
|
-
评分记录 | 开水票 |
收起
理由
|
一袖清风
| + 15 |
赞同观点 |
斌少
| + 8 |
楼主你就不能用个其它的化名,非叫张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