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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团乐购 于 2012-11-10 14:13 编辑
《二手市场》版块于2010年开设,此版块旨在为广大网友提供一个剩余物品的置换交易平台,旧物利用,把闲置商品盘活,为宿松的二手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手市场是鱼龙混杂之场地,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给各位网友一个更加规范的交易平台,特此公告二手市场版规如下,希望各位网友支持和配合,遵守二手市场的版规。(若对本版规有疑问或者建议请发站内短信告知或跟帖指出)
凡本版发贴者视同已阅本版规。
一、禁止发布人才信息【人才信息请发到《招聘求职》版块】。
二、禁止发布任何形式商业广告(由商业体、公司发布的)。
三、禁止发布发票、烟酒、手表、办信用卡及提现、老虎机等赌博类交易信息。
四、二手市场禁止任何商业性质的代卖!
五、禁止同一论坛ID连续出现在同一屏,对于标题正常,内容不符的投机商业宣传将予以警告处理,累积发现两次,将被系统自动禁止访问。
六、对于长期转让某类物品的行为其后将视为商业行为,并给予警告,如再发现此类主题,将禁止访问处理。
七、对于违规商业信息的处理方式:
1)首次予以警告,并将违规信息移动到商业广告版块。
2)再次出现同样违规,直接删除违规主题帖(注:再次违规信息,不需要转移直接删除),禁言处理。
八、不得以“出售****,版主请将我的帖子移到商业广告”等类似标题发帖,若发现则视为无视论坛规则,做删除处理。
九、标题出现销售、代购、代售、经营转向经营等销售定义文字,同样将做商业违规信息处理。
十、严禁出现手机靓号、QQ靓号出售信息,个人转让信息号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超过此标准请勿发布。
十一、严禁发布估价帖,严禁搭车交易(即在别人的交易贴里发布自己的交易信息)。
十二、严禁非个人的公司及商家在该版块发布商品及宣传信息,如有广告业务需要请联系小楼故事或到版务区发帖咨询。
十三、房产类交易信息请发到宿松房产网(http://www.susong.cn/forum-288-1.html)。否则一律删除!
十四、出售帖务必写明物品的价格以及卖家联系方式。否则一律删除。
十五、公告为管理人员操作选项,会员不得发布公告信息,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修改,删帖等权利。
1)本版所有关于“租售房屋”信息未通过“每家每户论坛”认证,信息真伪待请各位网友自酌!
2)禁止各发布信息ID启用带有广告签名、网络连接。否则管理员将编辑其ID签名。
十六、本版规于2011.8.3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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