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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医生“移花接木”,判刑九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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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探组

发表于 2022-2-22 10:23:34|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一个普通的医生
  竟能利用职务之便
  将“真病人”的检查报告
  移花接木地做给了“假病人”
  去保险公司索赔重疾险赔款
  骗保金额达270余万元!!
  
  明某身为医生,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医保理赔款。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明某退赔其参与骗取的保险理赔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明某原系亳州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医生,2019年9月,张某(另案处理)经李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到被告人明某所在的科室病区住院,明某虚构张某有急性心肌梗死的症状,安排其他人冒充张某做冠状动脉CTA检查,使张某确诊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确诊后,张某很快办理出院手续,利用其确诊急性心肌梗死的病历向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成功骗取保险理赔款584537.23元,明某从中获取10万元好处费。
  2019年,被告人明某替其岳父汪某购买多份保险。2020年1月,明某安排汪某到其所在的医院住院,明某在明知汪某未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冒充汪某做冠脉CTA检查,使汪某确诊急性心肌梗死。汪某出院后,明某使用汪某虚假的病历向保险公司申报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向支付宝公司申报互助宝,骗取重大疾病保险307771.64元,骗取支付宝公司重大疾病互助金10万元,上述款项到账后,均被明某转入其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
  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明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利用虚假的病历实施骗保行为共计7次,骗取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支付宝公司互助宝重大疾病互助金共计27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某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保险诈骗罪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等五种情形。
  来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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