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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铺镇横山新集养鸡场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2022年1月16日,宿松县横山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因长铺镇横山新集养鸡场项目向我局申请使用林地,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使用林地位置:宿松县长铺镇横山村,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申请使用林地面积:0.3075公顷。
三、林地、林木所有权单位名称:宿松县长铺镇横山村九铺组。
对以上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期间向宿松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556-7814912),逾期视为无异议。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审批。
宿松县林业局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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