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从何处来?”
“孚玉路园林路口至富康路口段。”
“有何为证?”
“有图为证:
”
原来,三分可能天注定,也可能是被不礼让行人给拍了!
近日宿松交管部门官方消息称:宿松县新增4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 3处拍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拍摄点位:城区人民路步行街门口(都乐福超市旁)、孚玉路与长宁路口(大润发超市旁)、孚玉路与富康路口;京珠线(105国道)1383KM+500m处凉亭镇三德村附近。
上面这位皖H司机,便是在此处中奖!
(孚玉路与富康路口)
在此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另外,也给广大在宿松的司机们来一波福利!哪些情形下需要礼让行人?在此,将七种需要“礼让”的情形贴出来,切记切记,今天开始,一定要相互礼让了。
哪些情形下需要礼让行人?在此,将七种需要“礼让”的情形贴出来,今天开始一定要相互礼让了!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5.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6.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7.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礼让斑马线”对于相对弱势的行人来说,确实带来了安全的保障。 然而,有网友就会问行人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怎么解?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机动车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人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对于文明交通而言,扣分不是目的,对于路口行人多、持续性强、交通环境较为复杂的路段,在不能完全自觉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加强一下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毕竟也包括行人在内!
温馨提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道德倡导,更是法律约束。行人在享受“车让人”便利的同时,也应遵守法规,不闯红灯,安全通过斑马线,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车让人、人守法”,共奏城市文明交通和谐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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