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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县委书记、总河长王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宿松县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领导王赵春、张飞翮、丁伯赞、王志节、凌勇、石承抚、谢长兵、洪慎东、周永久、张永西、黄美华、曹丹凤、汪百春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县政协主席叶凤鸣列席会议。
“五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根据2019年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针对我县河湖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而制定的,目标是通过连续三年的专项行动,到2021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河湖管理保护中得到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建成见效,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全面整治,依法管理保护河湖局面全面形成。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一是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及小微水体,持续开展清垃圾、清水面漂浮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违章种植等“五清”行动。建立河湖清洁长效管理机制,让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自觉爱河护河、爱湖护湖。二是将整治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四乱”作为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对1988年水法颁布以后圈占的圩堤进行加高培厚;严禁未经批准,在河湖管护范围内新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对堤防管理范围内农民祖居房原址重建、改建;严禁非法采砂。(县河长办:祝海英、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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