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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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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探组

发表于 2019-9-19 07:59:26|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您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安庆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保障学生基本医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惠民利民政策。为使您的孩子能够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儿童。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50元/年,政府补助520元/年。
  我县农村五保户、2019年度认定的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2016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代缴。生活贫困的市级以上劳模、离休干部遗属、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可以重复享受资助的,按上限250元执行)。


  三、缴费时间
  2019年9月中旬-12月20日


  四、待遇享受时间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由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市、区)域内承担普通门诊服务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0%。设定年度起付线40元/人,年度报销限额为80元。
  2.大额普通门诊:对不属于慢性病范围但诊疗疾病符合支付范围内的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治疗发生的范围内医药费用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40%报销比例,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3.常见慢性病门诊:常见慢性病经申请认定后,门诊医药费用达到年度起付线400元以上,享受限额报销待遇,市域内报销比例65%。
  4.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经申请认定后,门诊医药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700元。
  5.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市属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0%。跨省、市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报销比例降低。
  6.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个人支付的金额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按60%-80%比例报销。
  咨询电话:7821929    7819591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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