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8月22日,县城管局对龙门路1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
前期,龙门路一经营户按照规定对门头广告进行了审批,但城管局夜间值班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现其除了设置门头广告外,利用晚间偷设大型立面户外广告牌,并擅自垒砌步道台阶占压城市道路,城管执法人员多次暂扣作业工具阻止其施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违规广告牌,但经营户不听劝阻未在限定时间内拆除且继续利用中午、晚间强行施工建设。对此,城管执法人员于8月22日上午对其70多平方的违规广告牌以及占道台阶进行拆除。
在此,希望广大经营户设置户外广告牌必须要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经营,合规宣传,争做文明市民,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石秀珍)
稿源:县城管执法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