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9时,宿松县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某洋等19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2日,为阻止高岭乡政府在高岭境内选址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站,宿松县高岭、长铺、程岭等乡镇数百名群众前往高岭乡政府,拟通过拉横幅、堵门堵路等方式使该项目重新选址。
当天,被告人余某洋等人冲击高岭乡政府,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唐某平等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以被告人余某洋等19人涉嫌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19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供认不讳,并对其罪行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宿松法院还联合县司法局组织100余名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法律明白人旁听了此次庭审活动。(宿松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