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交通乱象专项整治 不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整治交通乱象,不断提升文明县城形象,极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喜迎建国七十周年。根据宿松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部署,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即日起在城区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使城区主干道交通畅通;医院、集贸市场及广场等场所车辆停放有序;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良好;汽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道、掉头、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残疾人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证载客车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重点是:(一)高速公路出入口、车站、医院、超市周边道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小车及行人乱穿行、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渣土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超速、超限超载、乱停放等乱象;(二)龙门路、孚玉路、宿松路等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等乱象;(三)农贸市场、物流、菜市场等区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占道停车等乱象; (四)松兹小学、孚玉中小、宿松中学、宿松二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校园周边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无序停放、阻碍通行乱象;(五)残疾人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证“黑出租”,闯红灯、逆行、车辆未年检和无保险等乱象;出租车违规在道路中间上下客、突然猛拐、夜间遮挡号牌等乱象。 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交通乱象依法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出租车等机动车的,一律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对驾驶无保险、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改装拼装的出租车等车辆的,一律予以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年我国将迎来建国七十周年,新时代,新面貌。一些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交通陋习和交通乱象到了彻底整治、彻底消除的时候。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要从自我做起,坚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底线,消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告别不文明交通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建设美丽家园。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