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9-5-16 09:55:14|来自:中国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5月12日,县运管局分管客运的负责人刘国荣在“本地头条”看到有一条“乘坐出租车却被拒打表且甩客,司机你这样做真的好吗”的情况反映:乘客称其车牌号皖H9***1出租车从石莲洞乘坐出租车到县城,司机不打表且甩客。
刘国荣局长立即打电话给县交通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要求查找该车信息,通知驾驶员到运管局来调查情况,协助处理;另一方面要求城市客运执法队及路面巡查的执法人员重点稽查,一经发现,马上查扣。
13日上午8:30分,路面巡查人员报告已发现该车,并暂扣至运管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违反了《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同时,要
求其所属的交通出租公司:
一、落实企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责令该驾驶员向乘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三、责令该车停运一天。
县运管局将继续以路面执法、受理投诉、舆情线索处理等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乱象问题,维护出租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守法诚信的市场氛围,真正让出租车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一张名片。
2、群众举报线索
根据群众举报:2019年5月11晚在宿松乘坐皖H82**8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20元。执法人员电话通知驾驶员到执法队进行调查询问,证明情况属实,对该车作出处罚500元罚款的决定,特公示。
来源:运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