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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县公安局通过细致勘查现场,成功查明一起谎报入室抢劫警情。
4月13日18时许,宿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河塌乡安元村居民苏某从外地打来的报警电话,说他刚接到妻子的电话,当日下午14时许,有个小偷到他家中偷东西时,用小板凳将他的12岁儿子小苏砸昏后逃离。
接警后,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技人员会同辖区河塌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工作。据受害人小苏的母亲反映,当天下午14时许,她外出摘茶叶,只有儿子小苏一人在家,傍晚回家时,发现小苏躺在床上,喊叫不醒,呈昏迷状态。她连忙抱起儿子连摇带喊,小苏方才醒来。小苏便告诉母亲,下午14时许他在房间看电视时,一个留有胡须、满脸“麻子”,戴着手套的中年陌生男子走到他房间,他连忙用枕头砸该男子,该男子便用板凳将他砸昏。
网络配图
民警根据小苏母亲提供的情况,对现场仔细勘查,发现房间有翻动痕迹,但未发现明显痕迹物证。当晚,在外地打工的小苏父亲苏某,急忙赶回家里。
次日上午,宿松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复勘,查明被翻动物品上留有的掌纹系小苏本人所留,小苏头部的损伤轻微,不符合板凳击打致伤。民警由此认定,这是小苏自编自演的入室抢劫警情。
在小苏父母的监护下,民警对小苏进行了询问。经过耐心细致开导教育,小苏终于承认因想念在外打工的父亲,而故意伪造现场、谎报警情。由于小苏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小苏进行了批评教育。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谎报警情与谎报案情不同,谎报警情是指在社会上散布虚假的刑事治安警情,或者是向110报警台或其他部门报告虚假的信息;谎报案情指的是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并不存在的案件事实,或者夸大案件事实,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谎报案情仅有一档处罚幅度,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谎报警情则有两档处罚幅度,即一般情节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加强子女的法制教育工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宿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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