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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安庆中院在宿松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殷某林、殷某保等7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诉案。该案一审由宿松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以被告人殷某林、殷某保等7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以老宅基地未征收安置、土地款、青苗费没有补偿等为由,多次阻挠施工,致使施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扰乱了社会秩序,且均为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依法对殷某林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一审判决后,殷某林等被告人不服判决向安庆中院提起上诉,安庆中院受理后于4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庭审现场,宿松法院还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东北新城两个社区的部分村干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来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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