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经开区、东北新城管委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商业领域诚信水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消协决定开展第二届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县文明委的领导下,由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消协为成员单位,负责对申报县级“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的单位进行考评。
二、评选范围
各乡镇(县经开区、东北新城),全县共命名第二届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餐饮类、百货类各20个。
三、评选标准
参评单位应是模范守法、诚实守信、管理严格、服务优良、效益较好、有较强竞争力、消费者满意的单位,符合《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餐饮类、百货类)评选标准》相关要求(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2019年3月20日前)。
由各乡镇(县经开区、东北新城)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各地推荐申报餐饮类、百货类示范店每类不超过2个,城区每类不超过5个。已获评首届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需重新申报。
请各乡镇(县经开区、东北新城)按照评选标准,将申报表、申报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有关图片及相关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县文明办,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ahsswmb@163.com。
2.考核评选阶段(2019年3月底前)。由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单位执行价格、质量、计量、卫生法规,经济效益,诚信建设,社会反映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检查、考核,并在《宿松文明网》公布候选名单,征求广大消费者意见后,报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3.表彰授牌阶段(2019年4月上旬)。由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审定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授牌,并通过《宿松文明网》公布名单。
五、有关要求
“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示范店创建、考评、管理等各项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广泛发动商贸企业积极参加。要以考评工作为契机,努力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强化市场监管、构建信用体系、热心服务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上取得实效,共同促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诚信经营环境与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切忌走过场,真正打造出符合考评标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的示范店。
附件:1.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评选标准
2.宿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申报表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宿松县文明办 宿松县发改委 宿松县商务局 宿松县卫生计生委 宿松县市场监管局 宿松县物价局 宿松县总工会 共青团宿松县委 宿松县消费者协会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