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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09:17:28|来自: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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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松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松发〔2018〕11号)和《宿松经济开发区公开择优比选五、六级雇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推进宿松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宿松经济开发区(含临江产业园,以下简称“县经开区”)五、六级雇员实行公开择优比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五级雇员15名: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市监安监环保局、党群工作部等7个部门业务主管各1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业务主管3名,临江产业园管委会部门业务主管5名。
六级雇员22名: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办事员2名、经济发展局办事员2名、社会事业局办事员3名、财政局办事员3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办事员6名、招商局办事员1名、市监安监环保局办事员3名、临江产业园管委会办事员2名。
具体岗位见《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五、六级雇员岗位表》(附件1、2)
二、比选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财政全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和年龄均计算至2019年2月28日);
3.适合岗位的具体条件(见宿松经济开发区择优比选雇员岗位表附件1、2、3);
县经开区(含临江产业园,下同)及县直单位派驻在经开区和临江产业园工作的现有财政全供工作人员报名不受比选条件限制,县招商局和驻外招商局现有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经开区招商局五、六级雇员比选不受比选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3.其他不适宜参加比选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县直单位)推荐参加比选人数不超过2名。本次比选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县经开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县经济开发区茶园路8号)。
4.报名提供资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宿松经济开发区择优比选雇员报名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受表彰奖励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受理人员核对无误后退回),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符合报名条件者限报1个工作岗位(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可选报2个工作岗位)。
报名资料由报名人现场提交,报名结束后由宿松经济开发区公开择优比选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登记。
(二)资格审查
宿松经济开发区公开择优比选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比选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本次比选资格,公开择优比选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其失信记录提交县组织人事部门。发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有关机关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四、岗位竞争
(一)岗位竞争采取考核评分、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打分、表彰奖励加分方式进行
1.考核评分(权重20%)。依据2016、2017两个年度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的结果计分。最后按权重折算汇总成绩,量化计分方法为:优秀等次100分、称职(合格)等次90分、其他等次80分(新录用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的按称职计算)。
2.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权重80%)。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结合参加竞聘者学历、经历、实绩以及岗位适合度量化打分。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3.个人近五年来受国家级表彰加5分,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加3分,受省厅、市委市政府表彰加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1分(以受最高表彰奖励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为保持县经开区各项工作连续性,现在县经开区(含派驻单位)工作的人员加3分参加比选。
4.综合成绩。根据竞聘者考核评分、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分按20%、80%的比例合成,加上表彰奖励、园区工作经历等项加分,计算出综合成绩。
报名竞聘两个岗位的人员应分别参与相应岗位比选。若同时符合两个岗位比选条件,需服从县经开区五、六级雇员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二)确定人选
1.确定人选。宿松经济开发区五、六级雇员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比选对象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具体岗位拟定人选。
2.公示。对拟定人选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异议并经核实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在同职位报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任
本次公开择优比选人员一经聘任后实行雇员制(县经开区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
择优比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不成立的,县经开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任,待遇按县经开区雇员工资标准执行。原编制、身份“封存管理”(个人编制及身份在原工作单位不变,由经开区负责考核);试用期内发现有明显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恢复档案身份,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择优比选县经开区雇员是推进县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优化县经开区干部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整个比选工作在县推进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宿松经济开发区五、六级雇员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择优比选具体工作。
本次公开择优比选相关事宜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五、六级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6—7848766
附件:
1.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五级雇员岗位表;
2.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六级雇员岗位表;
3.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雇员报名表。
宿松经济开发区公开择优比选雇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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