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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学雷锋纪念日,国网宿松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支部积极筹划,结合实际,开展了电价政策宣贯进超市活动,指导客户合理选取用电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宿松公司通过对县城各超市的摸底,客户服务中心支部发现宿松县都乐福超市选取的峰谷分时电价不划算,仅2019年(1-2)月,两种电价执行差额达6000余元。3月5日上午,中心人员将物价局的文件送到超市郭经理手中,并将两种电价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郭经理称赞支部党员是真心为客户着想,架起了连心桥,是电力客户身边的“活雷锋”。(徐学玲)【3月7日 6版】
稿件来源: 安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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