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现将《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的 紧急通知》(教体基〔2019〕72 号)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迅速组织排查。各地各校要利用开学工作会议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 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 号 ) 精神,并按照市教体局紧急通知所确定的“规定动作”,严格进行排查,分类建立台账,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出存在商业 广告(含各类有害 APP)和商业活动行为的,立即予以纠正和停止。 要深刻吸取天柱山中心小学的教训,做到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 在我县发生。 二、 明确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商业广告商业活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制订相关活动方案,采取有效 措施,扎实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无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含各类有 害 APP)、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要从关心学生和幼儿身心 健康的角度,自觉杜绝商家利用中小学和幼儿的教辅资料、练习册 、 奖品、成绩单、综合素质报告册、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 发布广告的行为。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 任,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 现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 健全管理制度。自 2019 年春季学期起,县教育局将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查制度。各类“进校园”活动事项要向 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申请报告应包括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县教育局将健全日常巡 查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 动“进校园”。 请各地于 2 月 28 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报告 在 3 月 4 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邮箱:1220673538@qq.com, 联系电话:781347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近日,潜山市天柱山中心小学在学生素质报告单上印上商业 广告,此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潜山市教育局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长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积极消除不良影 响。安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就此事举一反三,进一步健 全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全市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学校教育的纯洁性, 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市教体局就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 紧急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立即排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所有学校(幼 儿园)要立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主要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教基厅函〔2018〕77 号)精神,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做到相 关内容人人尽知。在学习的基础上,各校和幼儿园要举一反三, 进行自查,重点从有无在校内进行商业宣传、有无私自利用教育 教学设施、教材教辅、校服、校车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有无私自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商业活动等方面进行严格排查,分类整理形成 2 排查台账。对排查出存在商业广告(含各类有害 APP)和商业活动 行为的,立即主动予以纠正和停止。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校 和幼儿园学习及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逐校(幼儿园)签订杜绝此 类商业行为和活动进校园的承诺书。 二、吸取教训,专项整治。各地各校(幼儿园)要吸取潜山 市天柱山中心小学的教训,做到引以为戒,绝不让类似事件再发 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立即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制定相关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 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含各类有害 APP)、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 和幼儿园。要增强校长和教师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 要从关心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角度,自觉杜绝商家利用中小学 和幼儿的教辅材料、练习册、奖品、奖状、成绩单、综合素质报 告册、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三、加强监管,严肃查处。今后,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 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未经批准擅自 开展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活动的校长及当事人,一律从严处理。 对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 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确保学校一方净 土。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的校长和其他当事人,坚决予 以查处。 四、建立制度,加强宣传。自 2019 年春季学期起,各地教育 行政部门要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各类“进 校园”活动的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要进行严 3 格把关,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各地教育行 政部门要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 类活动。同时,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政策规定, 宣传正确的教育观,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幼 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各校于 2 月 28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报告于 3 月 5 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方敏处(联系电话:5526782)。
来源:百事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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