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庆市城区四地按比例领取了省政府下达给安庆市的2018年度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安庆市把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挂钩,城区各地将根据全市空气质量恶化、改善情况相应按比例赔付或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安庆市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钩,按照《2018年安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季度考核排名进行分配。在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该市又推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计算试行方法。根据计算办法,如果该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季度综合排名第一、二、三、四位的三个区和一个开发区,分别领取省政府下达的生态补偿资金的40%、30%、20%、10%;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季度综合排名第一、二、三、四位的城区,也将分别赔付省政府下达的生态补偿资金的10%、20%、30%、40%。
因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安庆市获得2018年第三季度安徽省生态补偿资金94.5万元。按照补偿计算办法,安庆市城区四地将按比例获得上述补偿资金。
今年,安庆市正在研究制定市辖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将补偿机制从城区向全市范围推开。
来源:安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