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宿松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金弟、黄威、张松青、罗钧、赵彩萍、何晗、黎海波、高用九、陈耀平、周斌、余北国、高健、张岸、余林源、李凤仪、张芳平、李升阳、袁协友、许彩飞、史翠情、张复义、王维、吴水平、余从新、董方仁、姜皖明、李结芳、沈早学、方红、项平、叶艳生、齐水平、方爱华、孙中林、石国荣、曹先平、洪利国、骆效文、梅明、陈国森、卢瑞萍、唐先莲、刘媖、石凤桃、孙清、吴玲玲、朱天元、毛炳德、程四美、石玉林、祝思民、赵绍先、尤招兰、杨庆九、石炼霞、吴秀珍、施永旺、黄一、姚玉刚、桂长江、张志兵、肖国齐、刘金荣、张守国、朱璐、高宗耀、石甲全、李俊、何阳等69名同志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稿件来源:宿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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