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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广东深圳一名女子拉着一位4岁女孩过斑马线,此时张某某驾车行驶至此,车头与4岁女孩发生碰撞,女孩倒地后被车左前轮碾压,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通过查看现场视频发现,带女孩过马路的女子过马路时对张某某作了手势示意。张某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
深圳警方通过勘查了解,该路段路灯照明,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 应当避让 。
@深圳交警 就此事发了一条微博——“这位司机,就问你!你开车的时候,你在看哪里?斑马线上毫无减速,就这样把一个4岁的孩子碾压致死,你开车的时候到底在看哪里? ”
事发后,网友也纷纷表示出自己的愤怒与心疼: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马线,车必须让行!行人没有任何问题!车全责!
艺远: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虽然司机全责,但行人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慢一点,安全一点。
据调查,肇事司机是新手,7月底领证,自称当时注意力集中在电单车上,没留意行人。
怎样才是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车让人 让出一分安全 严遵交通法规 莫让悲剧重演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ID:szjjqwfb、@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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