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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4:53:32|来自: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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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效解决全市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兜住民生底线。近日,我市在各乡镇(街道)按每年不低于5万元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随着该项制度的全面建立,今后,我市因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救助的家庭(个人),可自行或委托村(居)委会代为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将获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4倍)的小额临时救助。
该制度规定,一个救助年度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小额临时救助。
来源:安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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