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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宿松法院:执行攻坚破难题 “绝症”案件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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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探组

发表于 2018-5-25 08:16:52|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5月16日,是个普通的日子。但是这一天,对于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田某以及被执行人项某来说,注定是个不普通的一天。
  就在这一天,困扰在执行法官心头多年的“绝症”案件得以妥善化解,申请执行人田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被执行人项某履行完义务放下了沉重的包袱。
  就在这一天,双方家属在法官面前握手言和,露出了解脱讼争后满意的笑容。
  一场意外事故引发两家矛盾
  田某是位泥瓦工,长期从事泥瓦工作。2014年8月11日,50岁的田某照例应约前往复兴镇梁公村,到村民项某家自建房屋的工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田某意外从楼梯平台处摔下,伤势非常严重,当即被送往宿松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转至安徽省立医院继续治疗,被诊断为颈髓损伤、全身瘫痪。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一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事故发生以后,田家与项家进行了协商,但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作为田某的家属,因自家亲人罹遭重难,面临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情绪非常激动。项某称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赔偿,加上涉及人身损害,田某与项某的家人在观念上的不同导致双方矛盾非常尖锐。
  进入执行程序遭遇困难重重
  2014年11月,田某向宿松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项某赔偿相关损失。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项某应赔偿田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项某并没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2015年8月,田某依法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详细调查了案件情况,发现田某与项某都是在家务农的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十分普通。项某为了给三个儿子结婚举债建房,家庭情况也比较窘迫。田某家属一度异常频繁地来电或到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甚至把瘫痪的田某抬至法院,既加深了对方的情绪对立,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但均未奏效:经过执行财产查询,未发现项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将项某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项某不为所动;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家属协商赔偿问题,试图让双方达成和解,然而次次都无功而返;2015年和2016年期间,法院两次对被执行人项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项某依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期间,考虑到田某的实际困难,宿松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田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此后,该案成为了宿松法院多年来未能执结的“绝症”案件,历经几任法官都没有取得有效的进展,成为压在执行法官心头的一块心病。
  决胜解决执行难 “绝症”案件得以化解
  2018年4月,正值全省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活动,新的执行法官团队接手该案。为积极响应全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执行法官决定以此活动为契机,针对此类复杂的执行个案,彻底解决积攒多年的执行痼疾。
  5月16日上午,新执行团队来到被执行人项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邀请该镇分管领导及村书记、主任到场配合执行工作,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家属参加执行谈话。在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分别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被执行人项某表示,也想早点履行赔偿义务,但因自身经济条件所限,不能达到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标准。而田某一方则希望早日领到能够切实兑现的赔偿款。
  随后,执行团队在镇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多次对双方家属进行劝说,释法明理,又结合执行经验对当事人家属作出告诫。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终于被做通,表示愿意站在对方的立场理解对方的处境,并作出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项某马上向亲戚朋友借钱,当场履行完毕赔偿款。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双方在法官面前握手言和。
  “看到两家和解的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大量工作都是值得的,执行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是那一刻我为我是一个执行法官而自豪。”执行法官罗保国说到。(余小飞、朱蕾)
  稿件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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