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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4 08:30:42|来自:中国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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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公安局关于网传涉校视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2018年4月13日15时许,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巡查发现在微信朋友圈、QQ群内广泛传播一段视频,内容疑为为我县某校学生在卫生间殴打一名女生。网民看到该视频后,纷纷指责学校管理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舆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依法进行处置。
经初步调查查明:宿松县实验中学822班学生胡某因前期与同班同学张某某发生矛盾,于2018年2月26日13时许,邀约同学张某、徐某和城关中学辍学学生暴某在实验中学女卫生间内对张某某进行侮辱和殴打,期间,徐某用手机对事发过程进行了拍摄。当天下午,受害人张某某家长得知情况后,向校方进行反映。学校当即组织了双方家长进行调处,并达成和解意见。学生家长、学校均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4月13日,该视频在微信群、QQ群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胡某等人因未满十四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校园安全无小事。请广大师生、家长发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将与教育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维护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
宿松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O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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