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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被法院三次判刑的江西星子县男子宋某金,仗着自制的开锁工具和依靠各种规避被公安机关和他人发现的伎俩,短短三个月内,窜至安徽省宿松县入室盗窃12起,涉案金额达十万元。
近日,宋某再次潜入宿松县作案,被该县公安局布控的刑侦大队民警逮个正着,这正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案件回放:“小高层”频遭“技术开锁” 2017年12月29日下午,居住宿松县孚玉城区“第一城”小区一单元五楼的高某,在家中打扫卫生时,猛然发现存放在衣柜内的黄金首饰不见了,问家人,都没拿。上个星期,黄金首饰还在柜里,期间家里没有陌生人进出,他每次出门都将门锁好,家里也没发现被人翻动的痕迹,物品都摆放完好,怎会无缘无故地就不见了呢?他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
一日,高某向邻居诉说了这件事。邻居说,三天前,其他单元居民的家里也发生了这种事,当时刑警队的人来了,说这是做贼的人干的。听邻居这么一说,高某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对该类案件的梳理,发现2017年12月26日这天,孚玉城区共发生此类案件6起,发案时间都是在白天人们上班的时段;作案手段都是利用特殊工具,通过“技术开锁”实施入室盗窃;受害对象基本都是住在居民小区高层住宅的居民,损失的财物,不是现金,就是金银首饰。经串并,认定系同一人所为。
经深入走访和调取监控录像,一名身材瘦长的男子进入侦查视线。该男子三十出头,多次乘坐汽车从湖北方向来到宿松,频繁在县城“第一城”小区周边活动。
随即,刑侦大队侦查员围绕“第一城”小区周边开展布控,但令侦查员始料不及的是,嫌疑男子却将作案目标转移到 “东方盛世”、“育才商业街”等小区。2017年12月30日这天上午,“育才商业街”小区共有两户高层住宅被盗,其中一户居民被盗价值3万多元的金银首饰和现金。
刑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对嫌疑男子的活动轨迹展开研判,并采取针对性布控措施。功夫不有心人。3月13日上午10时许,负责信息研判的民警,发现嫌疑男子流窜至县城光明北路一带,侦查员迅速出击,将正在踩点的嫌疑男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作案用的手套和开锁工具。
经查,嫌疑男子叫宋某金,32岁,江西星子县人。2006年至2016年期间,宋某金为维持吸毒、赌博等开销,先后因盗窃被法院三次判刑。
据宋某金交代,每次到宿松作案,他都选择人流量少、无人在家的高层住宅实施盗窃。为防止被人发现,他都事先踩点,用敲门试探的方式,来确定是否有人在家。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他利用自制的开锁工具,共入室盗窃12起,涉案金额达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金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分析:规避作案“风险” 宋某金在宿松县作案为何屡屡得逞?究其原因,不乏以下几点:
一、从选择作案的目标上规避风险。通过事先踩点,选择位置偏僻、人流量小的居民小区高层住户实施作案。
二、从选择作案的时间上规避风险。利用人们白天上班的时间实施作案。
三、利用敲门试探的方式规避风险。每到一户高层住宅,他都通过先敲门方式,来确定住户是否有人在家,若无人,则实施作案;若有人,则以找人为幌子,借机离开。
四、通过“技术开锁”和“还原现场”规避风险。利用“技术开锁”方式,使受害人住宅的门锁保持完好无损的状态;同时在进入室内盗窃中,对翻动的物品尽量还原到原有的样子,让人不轻易看出家里有人来过。正是凭借如此伎俩,使本案的很多受害人没能在案发后的第一时间发现家里失窃,有的受害人是在发现财物不见后才知道,而此时遗留在现场的痕迹都被破坏,以致公安机关难以通过群众报案来抓获犯罪现行和通过现场勘查来获取证据。
民警支招:着力做好“四种”防范
段彬彬(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压缩入室盗窃犯罪生存空间,关键在预防。为避免“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建议广大百姓:
一、在住宅安装防盗性能好的门窗;
二、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三、出门前关好门窗,给门打好反锁;
四、在住宅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或报警器材,及时发现可疑情况。( 孙春旺 文/图 皖江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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