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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2 11:27:58|来自:中国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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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容二中执法人员在路段巡查时,发现人民西路与龙门北路交叉口有人挖掘人行道,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工人停工,并接受检查。
经查,挖掘人行道的是中燃天然气公司的工人,未办理挖掘和施工占道手续。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恢复人行道原貌,并下达了《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扣押物品决定书》,依法对其施工工具进行扣押,下一步将依法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杨夏统 宿松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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