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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2016﹞20号)文件精神,宿松县社保局结合工作实际,简化在职工参保和单位参保手续。
简化职工参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工单位新增人员,依据其用工证明(劳动合同、调入令、安置分配文件等),办理参保手续;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简化单位参保手续: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据悉,该局近期会在简化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服务公开,对面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建立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细化每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力求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为贴心周到的服务。(李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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